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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上一次看他們的演唱會已經有差不多四年的時間了,
這一次,我說不論如何都會去看,
就算只有我一個孤身的去。


喜歡他們,是從國中開始,
在1997年成軍,到99年才出道,在這年之前,
他們始終是在一些LIVE HOUSE、PUB或是野台出現的地下樂團,
出道後的第一張專輯「瘋狂世界」引起了眾人注意,
在台北市立體育場辦了第「168」場萬人演唱會,
接著,第二張專輯「愛情萬歲」也隨CD附演唱會門票,
辦了「十萬青年站出來」北、中、南三場大型不售票演唱會,
他們是用這種方式回饋歌迷的,將演唱會的票包裝在CD裡,
當然,我都去了。
還包括接下來的幾場演唱會:)


我瘋了他們許多年,十年之中至少也有六年吧!
這段期間裡,尋找他們出道前的作品,
收集關於他們的剪報、演唱會周邊商品、
演唱會上用來摺紙飛機的色紙、最後散場噴射出的綵帶、
手中揮舞的螢光棒、每場演唱會簽唱會的扇子、
跟酒商要來的海報與掛牌、參加他們從北到南的簽唱會、
因為他們決定學的吉他(但半途而廢,現在只有偶爾摸摸),
當然還有每張正版CD加簽名
(「時光機」不見了與「神的孩子都在跳舞」得補齊,精選我放棄),
巴拉巴拉裝了我滿滿的一大抽屜跟一整個腦袋與滿腔熱血,
總之,我熱愛他們。


他們是『五月天』。


很納悶為什麼上了大學後,身邊的人都不像我這麼瘋狂於他們?
玩音樂的朋友說,他們是很厲害,但感覺是為了賺錢
而做出這些其實普通的、屬於市場喜愛需要的音樂。
也有朋友說,他們唱歌又還好,也沒有誰帥,幹麻這麼瘋他們?!


好像從我著上他們的迷之後,好多身邊的人都很意外,
也許在他們眼中這樣的舉動不夠理智,
於是上了大學之後的我,順著大家的意,我開始理智。
不成天聽著他們的歌,不再一字一句讀著記著他們的詞,
不關心他們的動態(以前如果是知道他們行程在哪,能去就衝),
聽到五月天三個字也沒這麼興奮了,
可是,我好像也少了些什麼,不像真正的我了。


現在我說,五月天之所以讓我死心蹋地,
是因為他們陪伴了我許多重要時候,
從他們的音樂裡可以得到方向感與安全感。
阿信作的詞,每字每句都扎扎實實寫入我心底,
他的繪畫、創作,他的專屬幽默是獨一無二,
怪獸、石頭的吉他與諺明(不習慣叫他冠佑)的鼓的技巧十分,
瑪莎努力想令我們發笑但笑不出來的好笑,當初被逼著學的貝斯。
每次每次他們的演出在演唱會上都讓我們拍手叫好。
團裡面每個人在每首歌裏所呈現出來,
不管是對愛情喜怒哀樂的描繪,
友情之間點點滴滴的可貴,
還有人生路途過程中所面臨的真實面,‧‧‧,
都用心發揮出他們的特色專長及他們心裡所想要傳達給我們的。
還有什麼不值得我們去喜愛?


套句一位五迷說的話,
「傻瓜,我們不會分離,我記得我們的約定」。
而我,我當然也不會走,我會一直留在這裡,
今天我很開心,回來這裡和大家在一起,
在這三萬人的人群中我只是一個小藍點,
而每一個小藍點加在一起就變成一個超級閃亮的藍星,
我們一起成為阿信口中的地球吧!
讓全宇宙都聽到我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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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koliv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